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壮大学院党员队伍,培养党的新生力量,按照《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党字[2019]86号)和《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制度(修订)》(校党字[2020]4号)相关要求,现对我院广大团员发出以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将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在学习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推优入党。
二、推优对象的要求
1.政治方向明确,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思想积极进步,年满18周岁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道德品质优秀,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团日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能够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主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能够按时完成每期的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学习强国线上学习;
5.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优良,上进心强,最近两学期无挂科情况,一年级团支部需选择入校后表现积极的同学推优。
6.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两学期未受到任何形式的通报批评和处分;
7.符合上述条件,在返家乡、三下乡等社会实践进行志愿服务者优先考虑,为院系和班级做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三、推荐工作基本程序
1.符合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推优审批表上交至团支书;
2.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员到会人员达到90%以上;原则上每班的申请人员必须到场;申请人向团支部汇报申请意愿和个人情况,通过团员投票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团支部推优4人,20级每个团支部可根据学生申请意愿酌情推荐。
3.民主测评:团支部对拟推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整理书面推荐意见。拟推团员的民主测评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4.上报材料:团支部负责将推荐材料包括推优审批表(见附件)纸质版、入党申请书(纸质版)、推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58期积极分子平台学习信息表(购买教材学员)(电子版)等所有材料在3月10日18:00到20:00之间统一上报团委学生会组织部,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5.学院团委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拟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院党委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四、其他要求
1.各团支部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2.各团支部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3.推优期间,必须有监督人员参与。如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推优的班级,将取消本次推优名额。
五、未尽事宜由人工智能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初审/郭小月 复审/申冲 终审/叶晖)